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李毓瑶等人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处分决定
16级信算1班李毓瑶等4名同学在2017年11月8日晚夜不归宿,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公寓管理规定》,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以上4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李毓瑶 16信算一班
殷嘉浓 16信算一班
马琪越 16信算一班
王臻晔 16信算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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