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17]36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发[2021]8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46号)以及包头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成立了学院初评小组,并对全体教师传达了文件精神。
经个人申报,依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学院初评小组初评,党政联席会审核,我院2021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如下:(初评材料见附表)
一、高级( 1 人)
1、教授( 1 人):薛英
一、副高级( 2 人)
1、副教授( 2 人):董金茂、田兵
按照学校要求,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依据,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7日,电话:6193226,接待人:赵国忠。办公室:博学楼716室。
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