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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10日 16:54  点击:[]

 

学生工作部:

据《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认真组织评选,我院共评选出2人获得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28人获得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234人获得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现将评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长:赵志云  

 :杨尚   王丽   麻桂英   薛英  牛耀明   郭鹏云   徐君   李晓冬  宋金锦   李铁 郭亚楠

二、评审程序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经过宣传动员、学生书面申请,班主任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等方面情况,班级评议,确定人选及班级公示、评审小组审议后学院公示等程序,评选出2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28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33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

1.宣传动员

评审组长专门召开班主任、学生代表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此次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内容,介绍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原则、评定程序、评选条件等事项;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按时申请奖学金。

2.学生申请

在班主任、班干部的组织下,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上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书面申请及各种材料。

3.班级评议

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综合测评、遵纪守法情况等,班主任组织学生班级评审,确定人选并将初审结果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核。

4.研究确定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班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评审结果,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三、评审结果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李佳默  王静(2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赵明一  解思倩  马少珍  李嘉文  薛玉玲  尹艳红  王小菁  张美玲  贾舒伊  赵佳佳  白云超 张晓婷  刘江  包中秀  夏欣莹  叶明扬  陈嘉方  王舒萱  王丽杰  辛星  田野  吴昊  闫泽鹏  张楠  郑晓敏  高翔宇  郭廷  尤静 28人)

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王浩  赵可佳  李晓等234人

四、公示情况

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在各班级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9月28日。学生无异议后,学院审核并将以上名单在院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到2019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无师生提出意见或异议。

五、评审组意见

经评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全体师生无异议,现报请同意以上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特此报告

 

 

 

2019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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