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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09月13日 10:44  点击:[]

 

经过对《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的学习和讨论,数学科学学院“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数学科学学院过程性评价改革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田强

副组长:赵国忠

成员:赵志云、杨尚、云文在、徐君、辛小青

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与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密切相关的培训

2、审核参与过程性评价改革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

3、负责对参与过程性评价改革课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具体措施

2015级新生的所有课程实行过程性评价,其它课程可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是否实行过程性评价。近三年获批教学质量工程和教改课题的主持人在两学期内至少在承担的一门课程的教学中实施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改革的具体措施如下:

1、本学期至少组织3次过程性评价改革的研讨或培训。计划在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各组织一次。

2、学期初要对实施过程性评价改革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做修订,并由过程性评价改革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审核。

3、要求认可教师按照学期初制定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工作以备查。

4、过程性评价改革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要通过多种方式(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随堂听课)掌握学院过程性评价改革中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5、在部分班级个别课程中试行助理班主任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后辅导工作。

 

                            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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